父母领证后给的陪嫁钱怎样才能证明是给女儿的

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前,父母给女儿的钱财,当然就属于女儿婚前个人财产。领取结婚证之后,父母给女儿的钱财,如明确表示,是赠与女儿个人的财产,那么就是女儿婚后取得个人财产,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,在婚后给女儿的钱财,就属于女儿婚后共有财产,配偶有一半权益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需要结合实际情况,进行具体区分

内容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。

转载注明出处:http://www.kingtp.com/748438.html